丑书一直是当下书法界有热度的话题。其现象一般分两种:一种是那些胸无半点文墨者,为获得社会关注和名声,故作丑陋,写出形式怪诞的字,以卖人设、炒流量的噱头来炒作自己,运作市场。另外一种就是如怀素“忽然绝叫三五声”的书写状态,徐渭狂草的笔墨恣肆、满纸狼藉,金农的漆书,郑板桥创造的“六分半”等等。 对待丑书,我们首先要对其概念进行厘清,书家言恭达认为:“我们所指的‘丑书’是脱离书法艺术创作本体规律与汉字结构规范,无视笔法等书艺‘基本法’任笔为体,聚墨成形,粗鄙恶俗,狂怪‘出新’的不良现象。这里指的‘丑书’应和书法本体中的‘造险’‘犯险’区分开来。”从中可知,我们要批判的丑书实际上是上述前者那些有意模糊书法概念、漠视用笔、破坏结体、故意夸张变形、标新立异的书法作品和行为。而后者所谓的丑书,往往只是由于用笔表现形式的创新使字的形体不工,甚至是险绝,但其书法本体语言还是存在的,只是由于艺术性更强,不合一些人的审美眼光,才被定义为“丑书”。 一些人在看待丑书问题时,往往会和书法本体中的“造险”“犯险”等技法表现区别不开。比如说徐生翁、谢无量的“孩儿体”,社会上对这路书写率意随性、倾斜歪扭的字体往往不乏揶揄、戏谑的态度,甚至一些老先生都认为这种书法缺乏传统功力,多以丑书视之。其实,这是一种特殊的书法风格,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指向,是在深厚的传统书法基础之上拥有的娴熟技法,并吸收了民间书法本体的个别特征,再结合自己的书法实践和书学思想,历经“生—熟—生”“不工—工—不工”“平淡—烂漫—平淡”这样一个过程,最后达到了拙之天趣、意之自然的审美境地。所以,我们在看待这路书法时,最好不要直接扣上丑书的帽子。就算作为丑书来看待,也不能和那些江湖人士的丑书混为一谈。毕竟,他们的不工、生拙不是“丑陋”,而是一种“造险”“犯险”并且能够“救险”, 是书家真实情感的书写。其形式构成与内质标准上有一定规律,并没有消解笔法、消解本质,只是在用笔的表现性上进行了创新,以追求个性化的书风。 对于这些非常个性、有特质的书法,当下学书者可以去玩味、去鉴赏,但更多的是要辩证思考,有所借鉴,而非全盘拿来。若过多临习、过度发挥,就会养成夸张性、表演性的习气。毕竟这些并非中国书法史上的主流,也非中国书法艺术发展的方向。把字写得“丑”一些,以此来表达个性,这是自我书风形成的一种方法,但不是唯一的方法,更不是最好的方法。 在当今书法界,有很多人还没有做到将“丑书”和书法本体语言中的“造险”“犯险”区分开来,就旗帜鲜明地批评、反对那些形式丑陋的书法,甚至是打压,其实大可不必。毕竟,乖张怪诞、尚奇追异的书法历来有之,都有其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外部环境。存在未必合理,但肯定是有原因的,我们应当宽容对待。而且,我们反对“丑书”,实际上反对的是以书法的名义消解崇高、戏谑传统,反对哗众取宠、制造噱头,而不是反对所有有着“丑陋”形式的书法艺术。或许是由于那种江湖式的“丑书”和书法本体上的“险绝”追求所表现出来的外观形式差别不大,而有差别的笔墨语言和书法精神又非常人所识,如此便混淆了“丑书”的概念、搅乱了书法的边界。 我们之所以斥责江湖书法丑陋,更多的是因为它的“俗”,恶俗炒作、狂怪取宠,形式庸俗,内容鄙俗。“俗书”绝非是江湖书法的专利,如一些展览作品,竞相模仿抄袭,造成千篇一律、千人一面的现象,完全失去了自我个性,从而走向庸俗,成为俗书,饱受诟病。还有一些书家,数十年来一直写得平正工稳,合于法度,却不知也不愿去求变,结果就很僵、很板,充满匠气而毫无生气,更不见真情和意趣,这样的作品都会让人觉得很俗。因此,不管形式上是丑陋的,还是妍美的,只要是俗的就是丑的,这才是我们要反对的。